您確定您在翻譯時有閱讀翻譯說明,以及您懂英文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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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ragment of a discussion from User talk:Liuxinyu970226/Archive
所以就應該將錯就錯嗎? 你知道現存的翻譯有多少問題,一下要配合這邊,一下要配合那邊,最終導致的就是所有的用詞不一致 中斷連結的網頁也不是沒有辦法用重新導向的方式連回去,重新導向本來就這個用途。
有些程式內定的連結翻譯出來的結果本來就有可能會有很多情況,所以我建議不做翻譯,做重新導向,避免有不一致的問題。 請問這樣有何不妥? 如果條目名稱再改,我只需改更改重新導向頁面即可,剩下的全由該站管理者可自行管理。 而不是像現在,程式翻譯的名稱跑去配合條目,根本就是本末倒置。
以 Policy 為例,程式的原文明明就是 Policy,卻要去配合條目,改成 "方針與指引" 真的是合適的嗎? 我講個萬一好了,萬一 "方針與指引" 那天因為其他因素被改掉,所以又要回頭來改程式的翻譯嗎? 我看這樣根本不叫翻譯吧。
可你這樣做前有沒有看見我舉的俄語版、丹麥語版例子,超多語言版本根本不會,或者不接受英語方針標題重新導向至在地化版本,就好像這是中文特例?